010-52856898
010-52856897
商标局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版2015文本,简称NCL(10-2015)。
本站商标分类表已更新至2015版本!
【2113组】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
水晶(玻璃制品)210098, 装饰用玻璃粉210114, 彩饰玻璃210119, 玻璃板(原材料)210143,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玻璃除外)210149, 非绝缘用玻璃棉210152, 非建筑用玻璃镶嵌物210161,乳白玻璃210166,半透明玻璃210167, 合成灵敏导电玻璃210229, 运载工具用窗玻璃(半成品)210231, 非纺织用矽玻璃纤维210283, 非绝缘、非纺织用玻璃纤维210284, 非纺织用玻璃纤维线210286, 非建筑用石英玻璃(半成品)210308
    ※不碎玻璃C210048, 钢化玻璃C210049, 半制品玻璃管C210051
注:
彩饰玻璃,乳白玻璃,半透明玻璃,运载工具用窗玻璃(半成品),不碎玻璃,钢化玻璃与1911 商品类似。

客户服务

服务热线
在线QQ1 在线QQ2 在线QQ3
手机扫描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