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2856898
010-52856897
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相关知识 > 商标知识 >

什么是商标专用权的地域性(使用范围的地域性)与时效性(有效期)?

 
商标专用权的地域性(使用范围的地域性)是指经一个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其专用权被限定该国(或地区)领域内。也就是说,商标专用权的地域性是指该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被限定在该国(或地区)领域内。香港、澳门是我国的特区,目前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其专用权只在大陆范围内受保护,在港、澳、台地区均不受保护。反之,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商标,如没有大陆注册,则同样在大陆范围内不受保护。如企业的商标需要在大陆范围以外受保护,则需另外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时效性(有效期),是指商标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注册后,可以某一法定时间内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法定时间就称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商标法》规定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注册人希望继续使用并受法律保护,就要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只要暗示办理续展手续,其商标专用权就可以无限期的保护下去,在这一点上与同属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和版权(又称著作权)不同: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版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50年。其到后期均不再受法律保护,因为专利权、版权是一种对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知识产权,如果权利人长期垄断,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商标同样是对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知识产权,但是对商标的保护,不会限制具体商品或某个行业的发展,也就是说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不会妨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所以商标、专利、版权他们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

客户服务

服务热线
在线QQ1 在线QQ2 在线QQ3
手机扫描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