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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

    驳回复审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一、简要说明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二、必要性
1、驳回复审是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
2、驳回复审平均成功机率较高,不少知名品牌商标都有过驳回复审的经历。
3、重要商标被驳回时,只要有一线希望,大多数当事人都会选择权利用尽进行争取。
4、驳回复审可以保留在先申请权,等待排除注册的障碍以使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5、商标局驳回商标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商评委对商标的再判断。

三、所需文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驳回复审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他证明复审理由的证据材料。

四、程序和费用
    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裁定→公告。
    费用:官费1500.00元/件,代理费视案件难易程度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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