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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业务

一、简要说明
    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行使发表权。

    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总之,作者享有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传播。 

二、受保护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三、申请所需文件
    1、计算机软件作品登记所需材料:
    ①、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和文档;
    ③、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④、委托版权事务中心进行软件登记代理的书面委托书。
    2、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①、作者和著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②、作品登记表;
    ③、清晰的作品2份(复印件1份、彩色稿1),作者签字;
    ④、作品登记申请书;
    ⑤、权利保证书;
    ⑥、作品创作说明书;
    ⑦、委托书;
    ⑧、著作权归属证明(委托创作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职务创作作品需要提供著作权归属协议)。

四、程序
    完成整个登记过程的时间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缴费、审查、通知、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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